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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中壢市有一間餐廳「KiKi屋」在PTT上聲名大噪
網友在部落格上寫了去該店用餐的心得及感想
店家在該部落格上留言, 揚言提告
網友把事情PO上PTT中壢版
KiKi屋事件就此展開.......

近來中壢市有一間餐廳「KiKi屋」在PTT上聲名大噪
有網友在部落格上寫了去該店用餐的心得及感想
店家在該部落格上留言, 揚言提告
網友把事情PO上PTT中壢版
KiKi屋事件就此展開.......




KiKi屋
中壢市中美路2段144號
電話 : (03)422-3450



轉錄qting68的食記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qting68/6768430





另一位網友的食記 (他只是節錄重點, 不小心誤植, 在此道歉)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Pku20kqZGQQWIm6vfXk5uTPVi5k-/article?mid=13381

文章太長擷取部份重點, 內文的圖掛了

--
『 **在BLOG寫食記 卻被店家威脅(中壢kiki屋)**』 2009/07/05 17:47

服務生態度也是真的很不好呀..我們最後也乖乖付了一成服務費..

飲料也真的是水水的..東西也是呀..這都是事實!!

我從沒想過我有那麼大的影響力.....會讓他們生意不好
也很有誠意道歉了....文章我也改了內容
裡面改成完全沒有提到東西美不美味的問題
我知道自己對吃的東西很主觀...所以我也道歉了..畢竟是我造成店家的困擾
負責人卻說我沒誠意.決定一定要告我....

其實我現在PO這各...是因為負責人希望我公開道歉...
我想表明我真的沒有要毀謗他們...文章寫的只是當時的感覺
也沒有要讓kiki屋生意變不好...
我只是覺得我也道歉了..文章內容也改了
吃東西是我個人的感覺...卻變這樣我也不願意呀!!真沒想到會搞這樣的事端出來
所以我現在這樣公開PO一篇.慎重跟你們道歉!!
希望你們大人不記小人過~不要告我!!


相關事件網頁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lyn-lyn/article?mid=54366&prev=54496&next=54237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Pku20kqZGQQWIm6vfXk5uTPVi5k-/article?mid=13381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%21QjKbFZSeCRlutRxv1ytn/article?mid=54692


苦主:
1.蠟筆妹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qting68/6768430
2.pk粉紅世界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lyn-lyn/article?mid=55589&prev=-1&next=55513




莫名官司纏身,讓這名網友簡直嚇壞了,不但立刻改內容,更直接道歉,但業者還是不肯罷休
業者林佩綺表示,我要知道她是誰,我到目前為止,都是我在明他們在暗,他們到底是誰?
我根本不知道,我覺得就算在網路上,大家講話還是要留點口德。」


部落客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寫美食評論,卻吃上官司,這樣頭一遭遇上的狀況,其他網友錯愕,
認為服務業該有被批評的雅量。
只是業者堅持透過司法挽回生意和聲譽,也讓網友很不滿,揚言抵制拒吃,聲援部落格言論自由。
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蕭化明、郭淑靜)




KiKi屋類似的事件在網路上至少有2起以上
不少已經被河蟹掉了
網頁隨便google一下都有
某些網友不想惹事直接刪文+道歉
偏偏這次KiKi屋惹到的是鄉民
怎麼可能善罷甘休


在事件發生後KiKi屋門口貼了這一張公告




因為內容不完全是正面評價
店家就要對網友提告........= =

服務如何和東西好不好吃這是可受公評的事情
店家應該要思考如何改進
而不是在網路上做這些毫無意義的事情
你們不知道惹火鄉民是很恐怖的嗎?
絕對吃不完兜著走


誹謗罪的規定是刑法第310條: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
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
罰金。
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
關者,不在此限。


店家可以拿來告的是刑法第310條
但是第31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:

以善意發表言論,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不罰:
一、因自衛、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。
二、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。
三、對於可受公評之事,而為適當之評論者。
四、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,而為適當之載述者


店家的服務態度,好不好吃皆是可受公評之事,只要不用髒話罵他們
他們要告是自討沒趣!



鄉民們在得知此事件之後
不斷有人打電話去問KiKi屋是否有得到三麗鷗(Kitty的台灣代理商)授權
不過店家似乎不知道三麗鷗是什麼
認為鄉民是來鬧的


轉錄鄉民bosskiss00的通話內容

電話一開始 一個男聲

一接電話:

男(台語):哩五瞎咪機搞
(你有什麼指教??)


我:嘿...

男(台語):哩都西ㄟ炸ㄏ一勒嘛
(你就是早上那個嗎?)


我:姆西捏
(不是耶)

男(台語):挖嘎哩共,哩抵網路公黑瞎咪龍喜卵共ㄟ
(我告訴你,你在網路上講那些什麼都是亂講的)


我:阿捏喔?
(這樣喔?)

男(台語):哩盃公瞎咪哩ㄍㄧ嘎灣魯蘇共,灣衣ㄍㄧㄥ掐依楚林阿
(你要說什麼你去跟我們律師講,我們已經請他處理去處理你們)


我:那我可不可以請問一個問題?

男(變回國語):什麼問題你講阿,我們敢開店就是敢這樣做
(超嗆~~~)


我:你們敢開店,那位啥不敢給大家評論??

我:還有~你們有沒有經過三立歐授權阿???? 哩公誇賣~

男:你管我們有沒有授權~有種你來店裡跟我講阿

我:咦~我的問題勒? 你們經過授權了嗎?

接下來就繞在授權這邊打轉


然後就換女的上場了

女:唯~

我:嗯?

女:我們有沒有授權人家三立歐不會管拉

女:我們已經請律師要去告你們了

女:到時候就警察局見拉


我:那你快錄音阿!

女:嗯~~~~~~~~~~~反正我們會請律師去處理拉 你管我們有沒有授權
(詞窮)


我:那三立歐怎麼辦??? 你要不要打電話去問問看他們同不同意

女:我告訴你,你們沒經過我們同意,在網路張貼這些照片最好快點拿下來




女:不然三立歐會抓你!!!!!!!!!!!!!!!


-完-



這............
看來KiKi屋還沒搞清楚事情的狀況

KiKi屋少東
還在自身部落格PO了一篇聲明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cott78995/32250672&page=4#comments.com

 


這家店真是學不乖阿
要倒大楣了都不知道
惹惱鄉民是很恐怖的.....


店家少東說店家尚未開幕
可是~~~~~~~~~~~下面這是什麼?



謊言當場被鄉民戳破
KiKi屋你還有什麼招可以出?

下一個就換DELL要被開刀了吧
這次出包事件被鄉民挖到證據證明他們是故意出包來打知名度的
應該這兩天就會有結果了



這件事情也上了新聞版面

 

 

 

哎呀呀~
你以為買正版商品就有授權你用來進行商業行為嗎
還硬要扯什麼恐嚇
裝可憐是沒用的



由於KiKi屋實在有夠「白目」
鄉民大軍就用mail和電話到三麗鷗去告狀

目前台灣獲得三麗鷗授權的只有
商品授權:鎮金店、OK WAP、Kitty MP3
店舖授權:KILARA     ( 沒有KiKi屋喔   啾咪~>.^ )
空間授權:長榮航空





這一間才是正牌的
http://www.sanrio.com.tw/html/4_news/1_2_detail.php?ID=124&page=0



正牌有授權的Kitty餐廳食記:
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yaoyoungcor/8234756


正牌的Kitty餐廳跟KiKi屋的質感真的天差地遠.....




三麗鷗公司也在他們網站提出了聲明




三麗鷗將不排除採取一切採取法律手段!


這下子換誰要被告阿?
據說三麗鷗的求償一次都是幾百幾千萬的



(鄉民大作~ Boyo貓)


最後聽說KiKi屋門口已經貼上內部整修了
看來應該是時日無多了吧.....



本次KiKi屋事件自七月三號原文從PTT中壢版被轉錄到八卦版開始
到今天七月八號三麗鷗提出聲明為止
我從頭看到尾
感覺超爽~

整個鬧劇歷時六天
結局是KiKi屋被鬥倒 


只能說:惹龍惹虎,千萬不要惹到鄉民。

( 六天就能鬥倒一家店, 只有鄉民辦的到  啾咪~>.^ )




2009-07-12
最新發展
據說KiKi屋仍然繼續營業
更在報紙上發出不怕三麗鷗查的公告

3709215652_237c3c4d6a_b.jpg

詳情請看:284樓
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37&t=1126300&r=3&p=29



三麗鷗查你是不是正版沒啥太大意義
人家要抓你的是"利用Kitty進行非授權範圍內的商業行為"

如果不用授權
其他付錢獲得授權的商家絕對告死三麗鷗
KiKi屋以為混淆焦點就有用嗎?



不過根據PTT上鄉民的說法
KiKi屋根本沒請律師
前一陣子還跑去某律師事務所請求免費的法律諮詢
此案是否真的如KiKi屋所說已進入司法程序呢?




2009-07-21

這件是從七月三號開始到現在已經18天了
原本想說應該已經告一段落了
居然現在媒體又繼續拿出來吵.....好吧, 有關心就是好事

原本KiKi屋少東還在部落格上說他們從未進行任何網路回應, 一切都是有心人士炒作
不過目前他們已經改變這個說法了
面對各媒體幾乎都是大方承認那就是他們留的XD


根據PTT上的說法
因為這起事件
很多鄉親父老都去KiKi屋湊熱鬧
他們的生意反而變好了   

( KiKi屋不要告我 ~啾咪 >.^ )


在此節錄一下各家媒體的說法

(以下都是2009-07-21的新聞)


中時電子報
圖文po網罵餐廳 部落客挨告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721/4/1nfpl.html

轄區中壢警分局日前已受理店家報案,轉由科技犯罪專責組調查網路發文位址,將傳訊偵辦。
懷疑不公正的美食評論是同業惡性競爭

她強調,這起誹謗與恐嚇告訴只是單一個案,絕非針對廣大消費者,也歡迎消費者在網路上評價。

據了解,最早發文的部落格主已發文道歉,希望店家原諒,別讓她吃上官司。
「KIKI屋」門口貼有兩張斗大的公告,註明:「請居心不良顧客勿光臨」、
「勿聽信網路謠言,一切皆由恐怖分子自導自演」,不明究理者以為店家謝絕消費。


詳細詢問才知網路言論,掀起意想不到的糾紛。




TVBS
部落客網誌批餐廳難吃 業者怒告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721/8/1ngj1.html

業者說多次被作弄、恐嚇,自己才會提告自保。


其實這間餐廳裡充滿可愛的粉紅色和凱蒂貓,完全就是以凱蒂貓當為號召的主題餐聽,
看起來很可愛,不過網友PO文後,7月5日,深夜1點55分,業者直接在網友部落格留言,要求網友3日內公開道歉。

網路上還有其他網友,也對這間店有意見;也說另外還有4件類似案件,網友更踢爆,店裡的凱蒂貓根本沒經過授權,
懷疑涉嫌逃漏稅,三麗鷗也對此發聲明稿,表示要徹查。


其實網友在網誌上發表對店家飲食好壞的看法,屬於主觀認定的言論,
即使是批評,律師說除非業者能舉證,證明對方言論不實,而且真的是有惡意,否則通常告不成。
如果店家真的重視網路上的雜音,除了採取法律行動,最好也能夠針對批評內容,自我檢討改善。



NOWnews
評餐點難吃挨告 部落客嚇壞 網友抵制中壢KiKi屋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721/17/1ngzw.html

有網友在部落格上批評感覺不太優,飲料好水、好稀,169元的鍋燒麵像超市買的餐包,還說服務不好。
原本只是單純寫寫自己用餐後的想法,沒想到被業者看到一狀告上法院,還和恐嚇扯上邊。
「KiKi屋」業者林佩綺受訪時表示,「會去提告也不是因為他寫的那些文章,是因為他打電話來跟我恐嚇,
不知道他寫那些目的,是讓我怕,還是隨便寫一寫攻擊我。」


提告之外,業者還在門邊貼告示,指責網友是恐怖分子,美食評論是網路謠言,更上網在網友的部落格上留言回擊,
指責網友拍照已經侵權,要網友把網誌拿掉,否則擺得愈久、傷害愈大、賠得愈多。
甚至更寫說,「『小妹妹』不要因為無聊的行為,連累朋友上法院」等字眼。



中廣新聞網
PO文批餐點難吃 店家提告疑是恐嚇要錢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721/1/1ngw3.html

桃園中壢一家餐廳被網友po文批評,店家向網友提告,餐廳的李姓老闆強調,一開始就有人打電話向他們恐嚇要錢,
對方假裝點餐,一直問一些問題,天天不斷打擾,讓其他消費者無法打電話到餐廳進來,才會送交警方處理。


李姓老闆指出當初要求網友把部落格內文刪除,就沒有事,同時,只要不po照片,怎麼批評都沒有關係,
餐廳提供的餐也不像他們所說的難吃。


餐廳內的一些施設,同樣被網友認為有涉及著作權行為,三麗鷗公司對於這家餐廳提出聲明,
李姓老闆強調公司沒有掛上三麗鷗招牌,內部的圖案也不是自己製造,全部買有版權的東西,沒有什麼侵權的行為。




          三麗鷗 拿出你們的GUTS!




2009-07-23

這.....該怎麼說呢
沒想到這一篇簡易懶人包會引起這麼大的迴響
小弟我知道留言在blog上就是想要版主的一點回應
但留言數實在太多
真的沒辦法一一回覆
請各位見諒

也請各位在留言時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
免得招來不必要的麻煩


KiKi屋不要告我~ 啾咪 >.^




2009-07-27

KiKi在25號發表了最新聲明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giiigg/7559517&page=1#comments

此篇文章已在2009-07-27 12:55左右刪除,
應該是被鄉民發現後,撐不住鄉民強大的人海留言戰術而移除。





整篇文章看下來完全不知所云
寫聲明的人國文造詣可能連國中生都不如.....
排版亂七八糟
看得好累

文章裡扯了半天

還不是避重就輕

沒授權就是沒授權
「賣正牌Kitty商品」「打著Kitty名義進行餐飲服務」
兩者授權是不一樣的
KiKi屋一直強調他們的Kitty都是正牌的
對於三麗鷗是否有授權他們用Kitty來進行餐飲服務完全不提
一整個跳針跳很大



大家可以點進原文的無名連結看看
下方所有的清一色都是支持KiKi屋的留言

有一種其實網友是支持KiKi屋的感覺~ 啾咪>.^


但是大家仔細看發表時間和留言時間
發表時間是晚上10:47分
以無名的系統來說
發表時間指的是開始撰寫這篇文章的時間
而不是完成的時間

再依據店家不太懂電腦的狀況
推估文章真正完成的時間為晚上12:00~凌晨01:00之間

然後看看底下支持者的留言
幾乎都是01:00AM~03:00AM之間所留下的
而且都是匿名留言

試想
一個剛申請好的無名帳號 ( 店家不知為何一直換帳號... )
寫好聲明的當下
馬上就出現了一大堆支持者留言
而且還集中在大部分民眾都在睡覺得凌晨時段
( 我知道鄉民都天亮才睡,不過鄉民會支持KiKi屋嗎? 未必吧。)
就算是部落格大戶"彎彎"或"酪梨壽司"也沒那麼厲害



後來有鄉民前去留言
但文章的主人把對他不利的留言全部刪除
只留下對他有利的留言

想創造一股和諧的氣氛

只可惜
和諧不成反吃河蟹
老闆你的詭計又被鄉民識破了

鄉民備份得比你快~



 
支持者留言中幾乎沒有人用無名帳號留言
都是匿名或無具名留言
我可以合理的推斷:這些留言都是店家自導自演


以上的狀況可以參考:
本日KiKi屋留言爆衝事件,另一位網友所製作的懶人包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Heraklitus/11051549




引述鄉民bowwe1017:

底下圖片連結是被版主刪除的留言備份..
想了解真相的網友可去看看..

http://img148.imageshack.us/img148/2558/5001o.jpg
http://img193.imageshack.us/img193/4213/5002n.jpg
http://img156.imageshack.us/img156/3514/6001.jpg
http://img198.imageshack.us/img198/3783/6002x.jpg
http://img269.imageshack.us/img269/8488/6003d.jpg
http://img198.imageshack.us/img198/8237/6004.jpg
http://img233.imageshack.us/img233/661/7001c.jpg
http://img269.imageshack.us/img269/6427/7002.jpg
http://img233.imageshack.us/img233/6036/7003.jpg
http://img233.imageshack.us/img233/6849/7004.jpg
http://img233.imageshack.us/img233/15/7005.jpg

要看你刪的比較快? 還是我貼的比較快嗎?




67樓的留言好強阿~
還讓店家上鉤了
小弟甘拜下風



們店真的好可憐喔
樣子真的很不公平
店不是別人說了就算的
家也是要生存的好嗎
麼可以這樣欺負人呢
好你們店的東西真的很棒
想吃的請不要來別在那邊亂
點開其他分店吧
不了的總店還可以栽培其他分店
加油加油!


鄉民朋友還PO了許多藏頭詩
列舉幾個例子~











2009-07-27 13:14
KiKi屋又發表了一篇新的聲明
(13:55砍文)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giiigg/7561644
內容和前一篇大同小異
只是重新排版過而已

本日KiKi屋留言爆衝事件,另一位網友所製作的懶人包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Heraklitus/11051549


內文除了前一篇所講的東西之外
還附註說前篇文章是被有心人士盜帳號刪除
所以再次發布公告,以示誠意
不過在13:55又再次刪文.......
(手腳太慢,有看到,沒備份到,有好心鄉民要提供備份的嗎?)
真的是有夠孬的

你.....相信他的說法嗎?



感謝好心鄉民提供備份
http://www.superscreenshot.com/screens/20090726/20090726_230756_wwwwretchcc_p_962.png

下方圖片經過剪裁、轉檔、上傳Picasa之後有失真的狀況
建議點選上方連結看原圖




 

2009-07-27 14:20

KiKi屋又發了一篇聲明
內容還是大同小異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giiigg/<-------------新戰場?
改成要登入無名會員才能留言
這樣比較方便查ID嗎?

真搞不懂他這樣一下刪文,一下又發文的目的在哪裡。
跟鄉民戰很爽嗎?





2009-07-28

鄉民朋友留言告訴我
有疑似是KiKi屋店家的分身取暖文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ue667368



我真的覺得.....反串程度太差  0分

正義感的善心人士?
既然這麼有正義感幹嘛要新開一個免洗無名帳號
現出本尊光明正大的聲援阿

我都用自己用心經營的部落格
「寥落去」做懶人包
這位「正義感的善心人士」還要開免洗帳號,也太孬了吧?
KiKi屋不要告我~ 啾咪 >.^

哪有店家做不好不能罵的道理?
你的意思是要鼓勵店家繼續爛下去嗎?

你都說你也是做生意的了
反串又反串得太明顯
我是不是可以懷疑你是別有居心的
恐怖分子



2009-07-29

KiKi屋事件資料和相關佐證越來越多
下面這也是鄉民朋友留言告知的

http://www.mobile01.com/topicdetail.php?f=37&t=1126300&p=1

(是幾樓的留言我不清楚, 太多樓了)









2009-08-01
這一天終於到了
KiKi屋店家總算跑到我這護航了
比我預期的還慢.....

不過他的留言實在有夠弱
一點戰意都沒有
護航也護航得太明顯
連IP都不會換
我該說你天真還是笨呢?

IP:114.37.74.149

他的留言在第五頁的466樓和467樓
大家可以去笑一下

4a73262f64bd4.jpg
 
by the way
KiKi屋的無名聲明稿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giiigg
只要負評留言累積到一定的數目
該文章就會被盜帳號砍文

神奇的是過不久該文又會重新出現
負評都不見了喔~ oh my god! 太神奇了~傑克
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好心的駭客阿

更妙的地方是
只要新文章一出現
留言的第一篇回覆一定會是sue667368

看來店家很想讓KiKi屋的網路評價從負面轉正面喔
所以都會讓sue667368起個頭
看看可不可以感昭眾鄉民
很可惜....他失敗了

只要google一下
除了sue667368和gigiiigg兩個無名帳號之外
網路一面倒都是負評

我勸KiKi屋你們不要在掙扎了
放棄網路這一塊吧
這種情勢已經不是你們可以挽回的了
再這樣護航下去只會越抹越黑





2009-08-02

鄉民網友們想向各大報投書爆料沒關係
我的部落格也可以讓你引用
但是請不要用
「我的E-mail」還幫我隨便取名為「李先生」去投書好嗎

今天收到「聯合報」「蘋果日報」
的爆料回函
阿明明就不是我寄的......

請大家自我約束一下
要投書也請有guts一點
用自己的本名及E-mail
別找我當靶子

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
眾鄉民也不是吃飽太閒專挑你KiKi屋來打
而是KiKi屋始終不對這起事件道歉
氣燄囂張
一直在無名上發一些避重就輕的言論
還刪網友的留言
不願意正面回應
在PTT刪除或修改他人的留言是會被水桶或劣退的 (處罰就是了)
這種行為才是讓鄉民氣憤的

是否有得到三麗鷗授權是你家的問題
但對鄉民網友恐嚇提告就不是小事了

其實只要一開始KiKi屋道歉就沒事了
卻偏偏要跟眾鄉民玩.....

會導致這種狀況只能說是咎由自取

我只是個單純的部落客
所有的資訊都是眾鄉民提供的
小弟我沒辦法像眾鄉民那麼厲害挖到一堆八卦

未來如果沒有重大後續事件
應該不會再更新了吧



在Pixnet留言是會留下IP記錄的 (部落格擁有者可以看見)
請大家注意自身言行
謝謝



也請大家別只是看懶人包
我部落格的其他文章也歡迎大家翻閱喔 






最後,本文引用的網誌照片權都屬拍攝人所有。
如果覺得不適合請來信告知我將本文刪除。

本文於http://alex6609.pixnet.net/blog/post/25433549

 

小丁語祿:哈哈我不是要重炒什麼舊新聞呦,而是這篇太太太經典了,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kiki屋看到我的分享也別告我哦,揪咪>.^((鄉民們...小丁愛死你們了))

麻吉們看完後,也幫幫忙推推一下,推一下數字會增加呦~揪咪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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